围绕纠风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今年,自治区将重点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开展评议。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形式,扩大覆盖面和参与面,提高办结率和满意度。及时研究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成功做法和经验,确保健康发展。
(七)深入推进“三公开”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公开的监督保障措施,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纠风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这是纠风工作的重要任务和奋斗目标。今年的纠风工作专项多、任务重、难度大。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推动纠风工作取得进步,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工作上更加有力、成效上更加明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正之风问题。监督检查要突出重点。首先,要加强价格监管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这是贯穿全年纠风工作的重中之重,对顶风违纪,不执行、不落实中央、自治区决策的,要严肃处理。其次,要加强“两项基金、两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两项基金、两项资金”安全有效。再次,要围绕落实政策、规范收费,加强对涉农、教育、卫生三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各种名目的乱收费。监督检查要加大力度。要切实加强对违纪违法所得的追缴工作,决不能让违纪者捞到好处。要公开曝光和通报典型案件,让老百姓看到政府维护群众利益的决心和成果。要严格责任追究,对不正之风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自治区要追究有关领导失职渎职的责任。
(三)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要着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纠风专项治理实现从事后查处为主向推进改革、源头治理转变。既要从严刹风整纪,更要防止纠而复生、重复反弹;既要重视查处,更要重视预防,务求把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二是政风行风建设实现从开展创建活动为主向纠建并举、制度创新转变。各部门各行业要重视建立健全各种制度,逐步建立起权力制约、有序运行的制度体系。三是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实现从扩大规模为主向规范运作、注重质量转变。各地要不断研究探索,逐步建立民主评议的科学评价体系、规范的运行方式和有效的结果运用机制,充分体现评议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政风行风热线要注重创新,在推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拓宽诉求渠道上下功夫,在各方合作互动上下功夫,在与民主评议工作有机结合上下功夫,切实把“热线”办出成效。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在发挥已有协调机制作用的同时,今年,自治区纠风办将协调建立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清理规范党群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等专项工作的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机制,牵头单位要及早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参与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职责内的工作。各部门各行业都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全力抓好本单位、本系统的行业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纠风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要加强对纠风工作的具体指导,监察局长要亲自抓纠风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级纠风办要定期向本级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汇报工作,当好参谋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