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和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要坚决纠正一些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各行业要以合理价位和优质服务取信消费者,不能以自身特殊或国际惯例为借口,拒不进行整改。要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收费行为,坚决纠正一些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坚决制止和纠正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上述两项工作要在解决重点问题上下功夫,公共服务行业和行业协会规范治理工作今年必须完成,市场中介组织的专项治理工作力争在明年完成。
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坚决纠正违规设置收费站、任意延长收费期限和道路标识设置不科学、“电子眼”执法不规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交通、公安等部门和各地必须高度重视,该撤并的站点要撤并,该降低的收费要降低,并尽快建立规范完善的收费和执法监管机制。今年,自治区将协调交通、公安部门开展“新广行风热线交通万里行”活动,加大专项检查力度,进一步巩固自治区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
(六)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的方针,加强作风建设。自治区直属机关各部门各行业要强化监管和指导责任,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行风建设新局面。要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在寻求行风建设新突破上下功夫。要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上取得新突破;要重视建立和完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在发挥纠风治本功能上取得新突破;要健全内部监督,加强群众监督,重视舆论监督,在强化事前事中监督上取得新突破;要深化改革,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规范,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新突破;要研究探索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在创新纠风工作有效载体上取得新突破。今年,自治区将对2005年以前挂牌表彰的政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开展复检,对工作滑坡、群众满意度低的单位做摘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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