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将加油站厕所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作为加油站年检、创建文明窗口、新上项目审批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5.对现有加油站厕所进行全面检查复核,不达标的要进行停业整治。 责任单位:自治区经贸委、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自治区旅游局配合做好加油站厕所的选(布)点工作。
(四)完成全区13座优秀旅游城市和地州市政府(行政公署)所在地城市、风景名胜区旅游厕所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自治区卫生城市”、“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等活动的评比验收,将厕所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别要将城市内旅游购物点厕所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作为验收重点,实行“一票否决”。
2.会同旅游等相关部门做好全区各风景名胜区内旅游厕所的新建、改(扩)建与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自治区建设厅、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
三、进度安排、工作要求
(一)进度安排
自治区旅游厕所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分两个年度、七个阶段进行。
1.2008年4月20日-6月15日为动员部署阶段。
(1)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 “自治区旅游厕所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2)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调研,制订规划,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逐级签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3)落实建设资金。
(4)各有关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及游客需求,制定行业标准化厕所建设标准。
2.2008年6月15日-8月20日为全面建设与规范化管理阶段。
(1)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落实2008年度主要旅游景区、交通沿线、加油站和城市旅游厕所新建、改(扩)建与管理任务。
(2)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阶段性工程质量、工作进度抽查、督察工作,并定期将工程进展情况逐级上报。及时总结厕所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对取得的经验和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进行推广。
(3)核查建设资金的到位与使用情况。
(4)各有关部门制定科学的行业内厕所管理制度,进入旅游厕所规范化管理阶段。
3.2008年8月20日-9月20日为第一年度验收总结阶段。
(1)各地、各有关部门对2008年度工程建设任务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和工程决算报告;对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查,形成审计报告。
(2)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工程建设验收情况,适时召开2008年度厕所建设与管理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好的经验,对未完成任务的地方及单位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