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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六)抓好玛纳斯电厂三期扩建、特克斯山口水电站、大型国产化风电等建设,新开工塔什店电厂四期扩建、乌鲁木齐苇湖梁热电联产、红雁池电厂“以大代小”热电联产、乌东煤矸石热电联产、哈密大南湖电厂一期、和丰火电厂等项目。加快西部农网完善工程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等项目进度。全力推动新疆电网与西北电网联网工程前期工作,创造条件尽快开工建设。
  (十七)坚持走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促进城镇规模结构合理化、城镇布局集群化、城镇土地利用集约化、城镇面貌特色化。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优化美化人居环境。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搞好城市住房规划、土地供应和管理,合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面向中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今年第一批在8个城市建设18.6万平方米的廉租住房。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监管,坚决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继续实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
  五、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十八)积极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以最具发展潜力的产业以及最好的项目和资源,吸引有能力、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在新疆发展,以大企业带动大产业、以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主动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吸引沿海发达省市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利用我区丰富的资源优势,重点建设好农副产品、轻纺、机电、化工、建材等特色优势资源的出口加工基地。
  (十九)继续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认真抓好医药、毛纺企业重组,有色、建材、风能、医药企业整合和企业上市融资工作。积极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
  (二十)加强组织引导,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大力培育和发展以从事小额信贷为主的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积极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二十一)健全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大力培植财源,强化税收征管。深化资源税改革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切实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等预算制度,提高预算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全面推开“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加大对“三农”、社会保障、教育卫生、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推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规范落实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各项政策。
  (二十二)进一步拓展非公制经济发展空间,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全面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放宽在基础设施、市政建设、社会事业以及现代服务业领域的投资限制。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向优势特色产业和工业园区聚集,建立完善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相关的部门联系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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