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经贸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投资机构基本情况表
  2.投资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简介
  3.福建省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风险补偿申请表
  4.福建省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管理服务补助申请表

  附件1:
  投资机构基本情况表

投资机构名称及网址

 

注册地点

 

办公地点

 

注册资本

 

受托管理或可投资资金规模

 

法人代表或

主要负责人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Tel:

 

E-mail:

 

主要投资领域

 

投资成功案例

(包括但不限于:被投资企业介绍,投资金额,退出及回报情况等)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