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乌鲁木齐市农村改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2008]220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2008年乌鲁木齐市农村改厕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2008年乌鲁木齐市农村改厕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财政部《关于下达2007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07〕235号)精神,改善我市农村环境卫生,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引导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卫生的生活方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通过实施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改厕项目,带动我市农村改厕工作,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相关疾病发生和流行,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我市农村改厕项目覆盖6个区(县),2008年重点以乌鲁木齐县永丰乡、青格达湖乡、六十户乡和米东区芦草沟乡、三道坝镇5个乡(镇)为主,全年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1000座。
二、资金保障
为保证改厕资金全部到位,使户厕建设一个、成功一个、受益一户。国家财政部、卫生部拨付2007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即改厕专项经费)35万元用于乌鲁木齐市农村户厕改造,项目所需其余资金由市、区(县)、乡、村和农户采取自筹的方式解决。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我市农村改厕工作顺利实施,市人民政府成立乌鲁木齐市农村改厕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童兆玲 副市长
副组长:巩兴权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成 员:张玉和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张 英 米东区副区长
刘文生 乌鲁木齐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阿不都热依木·木明 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 强 市爱卫办主任、市创建办副主任
巴特尔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