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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基础测绘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1、空间定位基础设施陈旧,功能不强。由于自然损坏、人为破坏、财政供给不足,维护不及时等原因,大地控制网破坏严重,大大降低了使用功能。
  2、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各行业对测绘产品需求的不断提高,基础测绘成果种类相对少、信息含量不足;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现势性差,尺度不全,1:1万等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尚未实现必要覆盖;
  3、卫星影像数据开发利用尚处在初级阶段,目前仅是在出挂图使用的层次,深层次的分析利用尚处在试验阶段,同时卫星影像有计划的定购尚未开展。
  4、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尚处在启动阶段,各部门对地理信息的使用仅仅停留在初级阶段,地理信息在管理、决策方面的作用发挥不够。
  5、乌鲁木齐市尚没有1:1万的数字地面模型数据,阻碍了以数字地面模型为基础的分析应用的开展。

第二章 规划依据、原则、内容与目标

  (一)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测绘法〉办法》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础测绘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5、《测绘工程产品价格》
  6、《乌昌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7、《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
  8、《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纲要》
  9、《乌鲁木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10、国家、省、市相关的其他政策和法律法规文件。
  (二)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革与发展为主线,强化基础测绘政府职责,构建和谐测绘行业,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建立以数字乌鲁木齐地理空间框架为主体的基础测绘公共服务体系,围绕新型工业化建设,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乌昌一体化,为将乌昌地区打造成面向中亚的国际先进制造业基地、能源资源合作基地、出口加工基地和现代化国际商贸中心、服务业中心、文化交流中心、区域联络中心,强化在天山北坡经济带乃至全疆经济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提供有力的基础测绘保障服务。
  (三) 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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