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基础测绘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乌政办[2008]224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乌鲁木齐市基础测绘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已经2008年6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乌鲁木齐市基础测绘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前 言
基础测绘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一项前期性、基础性的社会公益事业,其服务范围涉及和地理空间信息有关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诸多领域。基础测绘是指建立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测制和更新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建立、更新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市、县级基础测绘是指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基础控制网的建立和复测,本行政区域内1:2000、1:1000、1:5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的测制和相应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与更新;本行政区域内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与更新,本行政区域的地图的编制。
在区、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努力下,乌鲁木齐市已初步建成了数字化测绘技术体系,基础测绘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基础测绘产品结构发生了根本性转变。随着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加快,乌昌一体化的推进和米东区的建立,对基础测绘工作都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市级基础测绘专项规划的编制将进一步推动乌鲁木齐市的基础测绘工作,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及时的测绘保障。
第一章 规划背景及面临的基本形势
(一) 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概况。
乌鲁木齐市位于天山北麓中段,准噶尔盆地南缘,北与阿勒泰地区毗邻,西、东与昌吉回族自治州相邻,南、东南与吐鲁番地区接壤,西南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毗邻。东经86°45′00″-88°59′59″,北纬42°47′30″-45°02′30″,东西长约190公里,南北跨距约300公里。全市辖7区1县及2个开发区、兵团农十二师和区市属农、林、牧、渔场,总面积约14216平方公里。
乌鲁木齐市地处欧亚大陆腹地,北天山东段与博格达山脉结合,柴窝堡-达坂城地堑将山体分成两翼,乌鲁木齐地势总体上由南向北倾斜。气候属于温带干旱半干旱大陆性气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