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改造农村泥草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要充分认识实施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作为一项主要民生工程提上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省里“市级负责协调推进,县(市)区、开发区具体落实”的要求,成立长春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崔杰市长任组长,姜治莹、冯强副市长,阎玉华市长助理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各县(市)区、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这项工程的组织领导,为全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广辟渠道,筹措资金。市政府决定2007-2011年计划补助3600万元,用于支持和推动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建设。各部门的扶贫、救灾等项资金,要向农村泥草房改造倾斜。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一是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坚持农民个人投资为主,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和乡村集体以适当方式给予一定补贴;二是积极鼓励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采取质押、担保、联保等方式,开办泥草房改造贷款业务。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或乡镇政府,可以采取贴息的方式,帮助泥草房农户贷款建房;三是提倡党政群机关带头帮扶,鼓励社会各界自愿帮扶,组织发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等社会各界,开展献爱心活动,采取结帮扶对子等形式,支持泥草房改造;四是健全群众互助机制,充分发挥农村闲置劳动力资源优势,以乡村为单位组建村民互助队,互帮互助。
(三)履行程序,严格管理。严格履行农村泥草房改造的审批程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省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全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年度实施方案。政府补助由困难户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困难户泥草房补助资金申请表》,经入户调查核实和村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经乡(镇)政府审核,县(市)区、开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建立泥草房改造档案(主要包括改造户的自然情况和改造前后的图片或视频),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加强验收管理。农村泥草房改造验收工作由各县(市)区、开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也可委托当地乡(镇)政府组织验收,上报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以此为依据发放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