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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的实施意见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的实施意见
(长府办发〔2008〕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条件,加快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全省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九次党代会和长春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为民解困”的宗旨,以政府为引导,以农民为主体,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投入力度,整合社会资源,制定并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农村泥草房改造任务。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重点解决农村低保户、重点优抚户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等困难户泥草房和危倒房问题,兼顾对积极性较高、有一定经济条件的泥草房农户的扶持,进而带动生活条件不宽裕农户的泥草房改造。

  2.科学规划,节约高效。要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科学制定农村泥草房改造规划,实行整村推进。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以就地翻建为主,节约集约用地,以后不再新建泥草房。

  3.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开展农村泥草房的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在实施农村泥草房改造工程中,应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实行民建公助,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搞强迫命令。

  4.整合资源,合力推进。实施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要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社会救助等项工作紧密结合,对扶持农村发展的各项资金和优惠政策进行整合,形成合力,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的开展。

  5.社会参与,各界扶持。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帮助困难农户开展泥草房的改造,积极营造全社会扶贫济困的良好风气,有效解决资金、建材、劳力不足等问题。

  6.公开透明、公正合理。农村困难户的界定和补助标准的确定,要严格履行个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示、逐级审批的程序,防止弄虚作假,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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