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招商引资“九个月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创新招商方式

  要在传统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方式,拿出优势项目、优秀企业向战略投资者推介,吸引其来我市投资并购。引进境内外各类风险投资机构、投资基金合作建立创业投资基金,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要把引资与引智有机结合,积极引导重点企业开展与境内外技术、管理、营销领先企业的非股权安排、合同安排等形式的合作。

  突出招商引资的专业性和实效性。各产业办要按照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协助各县(市)区、开发区组建专业性的招商小分队,开展对选定的战略投资者的走访和联系,与企业面对面交流、点对点招商。各级商务、招商部门要开展与各区域同行部门的横向联合,加强交流、互通信息、共促发展。

  积极推进招商引资的市场化运作,在境内外选择咨询公司、商会(协会、行业会)、国际经济组织、企业等组建全市招商引资网络,开展中介招商和委托招商。攻坚行动期间,市商务局要与50个以上的委托招商机构建立密切关系,开展合作。

  (五)加强考核奖励

  要加强考核工作,加大奖励力度。由市商务局牵头,市政府督查室配合,定期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攻坚目标完成情况和各部门、产业办在攻坚行动中服务、支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任务的先进集体、优秀服务单位和先进个人,市政府给予表彰。对引进投资5亿元(5000万美元)以上的签约落地项目,经商务局审核,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批准给予重奖。同时,依据《长春市招商引资中介奖励暂行办法》,及时奖励招商有功人员。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六)优化招商环境

  全力保证项目建设用地供应,由市开发区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开发区、工业集中区“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专用车产业园、农业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园、玉米工业园、生物医药园、软件园、动漫游戏原创产业园、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及其它特色产业园区的配套条件建设,做强招商载体,提升招商引资竞争力。

  建立和完善项目并联审批、告知承诺等制度,强化重大项目的“绿色通道”建设。由市软办牵头,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以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投资环境为目标,建立全市投资环境监控体系,开展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环境考评工作,加强投资环境的社会监督。

  (七)营造招商氛围

  市商务局要协调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对招商引资攻坚活动进行全面宣传报道,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利用“长春招商网”等信息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商项目信息,争取公众参与。调动全民招商热情,提高全民开放意识,形成良好的招商氛围,在全市再次掀起招商引资热潮。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