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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棉芳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棉芳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渝府人〔2008〕2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棉芳同志退休,免去其重庆市监察局副厅局级监察专员职务;

  毛伯生同志退休,免去其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化德同志退休,免去其西南政法大学巡视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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