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票据统管。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由县(市)财政部门统一建账管理,乡镇现用现领,票款同行。
(六)县乡联网。实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后,乡镇财政要与县(市)财政联网,对各项财政支出均实行网上申请、审核和查询。
五、实施步骤
(一)筹划部署阶段(2008年4月-5月)。一是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市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二是具体改革工作由县(市)政府统一领导,建立由各县(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加,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配合的工作班子,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细则。各县(市)财政部门负责改革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协调指导;三是由各县(市)召开各乡镇长及乡镇财政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县(市)制定的实施细则进行部署安排。
(二)清理、清查阶段(2008年5月)。一是由县(市)财政和人事部门负责清理乡镇财政供养人口情况。对在编人员经人事部门认定后,由财政部门建立财政供养人员数据库;二是由县(市)、乡镇财政部门负责清理乡镇行政事业收费票据,对到期未使用的空白票据,经县(市)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核实无误后统一销毁。对9月末之前未使用的有效空白票据,重新办理领用手续;三是由县(市)、乡镇财政部门负责清理乡镇银行账户,除按规定可设置的账户外,其他账户在9月末之前一律撤销,并按资金性质做好资金划转和账务处理;四是由县(市)、乡镇财政部门负责对乡镇的债权债务进行核实登记,并报县(市)政府备案;五是由县(市)、乡镇财政部门负责清理乡镇政府和事业单位资产,并与固定资产账核对,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要按照沈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准备运行阶段(2008年6月-9月)。一是做好网络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二是做好核算软件的安装培训工作;三是做好账务移交、账套设置、账目初始化、撤销银行账户、新建银行账户等工作;四是制定《乡镇财政会计业务操作流程》、《乡镇财政支出审批程序》等管理制度。五是进行网上审批业务模拟运行,条件成熟的可提前正式运行。
(四)启动和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10月-12月)。一是2008年10月1日,全市各乡镇正式启用县乡网络,按新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核算;二是由县(市)工作小组对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进行验收;三是由市财政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四是接受省财政厅检查组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