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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中国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中国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08]3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8中国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六月二日

2008年中国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提高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由辽宁中部7城市(沈阳经济区)政府主办,以“绿色、和谐、创新、发展”为主题的2008年中国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简称“农博会”),定于2008年9月26日至29日在辽宁工业展览馆举办。为做好展会各项筹备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借助奥运会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邀请国内外知名涉农企业参加本届“农博会”,重点展示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大力宣传辽宁中部7城市(沈阳经济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成果,积极开拓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发展,将“农博会”办成扩大辽宁中部7城市(沈阳经济区)农业对外开放的盛会,促进优质农产品展示、交易的平台和宣传新农村建设成果的舞台,全面推进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的建设与发展。

  二、参展范围及条件

  重点组织名特优新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特别是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农业高新技术、农业工程设备类产品参展。

  参展企业或展品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获得绿色、有机农产品证书的企业;农业现代化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出口经营权的大中型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国内外拥有先进技术、管理经验或知名品牌的涉农企业;国内外农业先进设备制造企业;从事农业工程设计、信息、安装工程的企业;从事农业科研开发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业。

  三、活动及分工

  (一)主体活动。

  --9月25日18时举行招待酒会。邀请国家部委、省市领导、各市领导、外国驻沈使节、国内外主要参展企业负责人、新闻记者参加。由市农委负责,市供销社、外办、接待办、公安局、卫生局及其他6城市农委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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