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沈阳市高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由市教育局承担。
撤销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带领导小组,工作由市科技局承担。
撤销沈阳市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由市公安局承担。
撤销沈阳市道路交通管理委员会,工作由市公安局承担。
撤销沈阳市禁毒委员会,工作由市公安局承担。
撤销沈阳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由市公安局承担。
撤销沈阳市人民政府军用饮食供应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由市民政局承担。
撤销沈阳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由市司法局承担。
撤销沈阳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工作由市财政局承担。
撤销沈阳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工作由市财政局承担。
撤销沈阳市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沈阳市构建人才资源高地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由市人事局承担。
撤销沈阳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承担。
撤销沈阳市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承担。
撤销沈阳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承担。
撤销沈阳市创建国家(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沈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由市城管局承担。
撤销沈阳市土地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工作由市建委承担。
撤销沈阳市交通指挥部,工作由市建委承担。
撤销沈阳市城际轨道交通建设领导小组,工作由市交通局承担。
撤销沈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工作由市行政执法局承担。
撤销沈阳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工作由市信息产业局承担。
撤销沈阳市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导小组,工作由市中小企业局承担。
撤销沈阳市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由市农经委承担。
撤销沈阳市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领导小组,工作由市水利局承担。
撤销沈阳市防止危险性森林病虫害指挥部,工作由市林业局承担。
撤销沈阳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由市外经贸局承担。
撤销沈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由市商业局承担。
撤销沈阳市金廊开发建设指挥部,工作由市商业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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