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余杭等7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将推广任务进一步分解到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和社区。在完成计划内推广任务的基础上,各地区应根据大宗用户、居民的实际需求,继续做好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工作,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按政府采购中标价,双端荧光灯(T8、 T5及支架)按大宗用户财政补贴价,可供数量各为该地区推广任务的10倍。
三、明确责任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确保有序、高效落实推广任务,确立由市经委、市财政局和市妇联牵头负责,各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责任机制。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各地推广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桐庐县、临安市、建德市、淳安县:各地经贸部门牵头负责当地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落实,加强宣传、指导、协调、监督,具体落实工业企业的申购工作。经贸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产品认购汇总、计划下达、审核上报等工作,会同妇联做好高效照明产品进社区(行政村)的推广、登记、核实等工作。
2、城区部分:市经委、教育、卫生、机关事务、建设、交通、贸易、旅游、信息产业、电力等部门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系统城区部分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的宣传指导工作,具体落实本系统相关企业单位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各区经贸部门负责,财政、妇联配合做好城区高效照明产品进社区(行政村)的推广、登记、核实等工作。
四、城区实施方案(略)
五、注意事项
1、为尽量维护财政补贴节能灯推广的公平合理性,按总量控制、顺序优先和公正原则来开展推广活动,个人申购财政补贴价节能灯每户限购12只,申购政府采购中标价节能灯每户限购30只。大宗用户以政府采购中标价购买节能灯则按实际需要,数量不限。
大宗用户申购T5、T8灯不设数量限制,由需求单位与销售产品的推广企业签订协议,并统一按享受大宗用户财政补贴价格执行。
2、推广企业提供的产品必须通过国家节能产品认证;产品质量承诺质保期,大宗用户不少于1年,居民用户不少于2年;配合节能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和培训活动;原则上根据大宗用户需求负责产品安装。
3、推广企业出售财政补贴照明产品必须取得用户登记和签字确认。与大宗用户签订供货协议,并在完成安装后得到用户确认签章;居民用户购买后,须取得协助推广单位(社区居委会、行政村村委会)确认签章;保留供货协议和确认签章等原始凭证,并如实统计安装数量。经贸、财政和妇联等部门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节能灯推广工作符合政策要求,取得实效。
4、推广企业要对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企业,财政将追缴扣回补贴资金,并取消企业的供货资格,同时向社会公布。
5、为保证产品质量,各用户请认准本次财政补贴推广产品外包装和本体上印制的“政府补贴、绿照工程”字样。按政府采购价推广的节能灯须有“政府采购”字样。各推广企业要在杭州设立和公布定点维修服务中心,负责处理产品售后服务事宜。
附件:1.高效照明产品型号与价格表
2.大宗用户采购高效照明产品申购表
3.高效照明居民用户推广安排表
4.高效照明产品社区居民购买登记表
5.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
杭州市经委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1:
高效照明产品型号与价格表
单位:元
厂商
| 产品型号
| 产品规格
| 中标价格(元/只)
| 财政补贴50%后的价格(居民)
| 财政补贴30%后的价格(大宗)
| 市场参考价
|
晨辉
| 5W 2U
| 6500K E27
| 7.0
| 3.5
| 4.9
| 12.0
|
7W 2U
| 6500K E27
| 7.0
| 3.5
| 4.9
| 12.0
|
9W 2U
| 6500K E27
| 7.5
| 3.75
| 5.25
| 13.0
|
11W 2U
| 6500K E27
| 7.5
| 3.75
| 5.25
| 13.0
|
20W 3U
| 6500K E27
| 10.5
| 5.25
| 7.35
| 18.0
|
TCL
| T8灯
| 18W
| 6.0
| 3.0
| 4.2
| 10.0
|
36W
| 6.2
| 3.1
| 4.34
| 10.5
|
百分百
| T5灯及支架
| 14W
| 27.0
| 13.5
| 18.9
| 45.0
|
28W
| 39.0
| 19.5
| 27.3
| 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