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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忠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27、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应保证现有人员严格按照现聘任职务(技术等级)进入相应的岗位等级,凡是已经聘任了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都要保证进入本等级的最低档。对现有人员职务(技术等级)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单位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逐年逐步到位。

  28、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审批时要确定其主要任职岗位,按主要任职岗位确定工资。

  29、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30、事业单位应加强对聘用人员的聘后管理,建立健全岗位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定期对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的结果作为聘用人员调整岗位、晋升岗位职务等级和进行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3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后,出现空缺岗位,应首先消化单位内部的超编人员。无超编情况的,须通过内部竞聘上岗、公开招聘的方式聘用工作人员。因超编设置过渡性岗位的事业单位,不得上报实施人员公开招聘。

  八、组织实施

  32、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便于统一部署工作,成立由分管人事的副市长为组长,纪检、组织、编制、人事、财政、教育、卫生、农牧、水利、园林、建设等部门为成员的吴忠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人事局。各县(市、区)、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本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力度。

  33、推行岗位设置管理,要求市、县两级同时推进,分五个阶段逐步实施。

  (1)全员推聘阶段:未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全员聘用制,签定聘用合同,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

  (2)制定方案阶段:各县(市、区)制定本地区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报市人事局备案。

  (3)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制定和报批阶段: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和程序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管理权限核准。

  (4)组织实施阶段:事业单位根据实施意见全面推行岗位设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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