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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集中供热小锅炉拆除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集中供热小锅炉拆除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政办发〔2007〕160号 2007年12月24日)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市区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吴忠市集中供热小锅炉拆除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吴忠市集中供热小锅炉拆除实施方案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吴忠市集中供热小锅炉拆除实施方案

  由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国电宁夏吴忠市热电厂2×300MW工程,预计2007底年开工兴建,2008年开始主设备安装调试,2009年10月一台机组对外供热发电,2009年采暖季即可提供金积镇、利通区部分区域供热投入商业运行。2010年8月两台机组全部达产,共同向外供热,可满足金积镇全部区域、利通区中部以北区域的供热,根据吴忠城市热网建设进度,在2011年采暖季全部完成热电厂供热集中采暖。

  国电宁夏吴忠市热电厂单台机组采暖额定抽汽量为400t/h,额定供热能力290MW,可供480万m2采暖负荷。最大抽汽量为450t/h,最大供热能力326MW,可供540万m2采暖负荷。

  单台机组工业额定抽汽量为55t/h,最大抽汽量为110t/h。按最大抽汽量计算,同时考虑各蒸汽用户的同时使用系数,单台机组可以满足金积镇的工业蒸汽负荷。

  吴忠市集中供热热网与热电厂将同步实施建设。根据吴忠市政府有关支持热电厂建设的相关要求,从2009年至2010年采暖季,城市建设部门和环保部门统一实施,分期分批安排现有小锅炉实施拆除和改造成热力站。

  一、拆除原则:

  1、在实施吴忠热电厂供暖集中供热期间,建议建设和环保部门停止审批和建设新的供暖锅炉房。

  2、按照吴忠城市供热区整合方案的安排进行,在供暖锅炉房拆除过程中,应先拆除陈旧的、规模小的锅炉,考虑保留近几年新建的、容量较大的(例如14MW)的锅炉,作为调峰使用。为节省二级网和热力站的投资,建议原有小锅炉拆除后,原厂址作为热力站使用。

  3、优先考虑脱硫设施不达标及排放量大、耗能严重、噪音影响大的供热锅炉,

  4、当两台机组全部达产后的2011年采暖季建设完毕全部供热管网,使吴忠市区采暖季空气质量控制在二级之内,使吴忠城市区域天更兰、水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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