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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扫除文盲工作的通知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扫除文盲工作的通知
(吴政办发〔2007〕153号 2007年12月17日)


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市区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吴忠市区扫除文盲工作于1987年和1994年分别通过了“初扫”和“高扫”验收后,市区一些部门、乡镇对扫盲工作有所松懈,工作力度减弱,甚至处于停滞状态,目前仍有一定数量的文盲,甚至出现了脱盲人员复盲现象。为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及科学文化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迎接“两基”国检,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的意见》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吴忠市区于今冬明春进一步加强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和任务

  市区加强扫盲工作的范围是所有乡镇、场(厂)和移民开发区,主要工作对象是15-50周岁的文盲和半文盲。鼓励50周岁以上的文盲接受扫盲教育。要求工作面要实现本行政区域的全覆盖和自然人口的全覆盖。主要任务是今冬明春使1580名文盲、半文盲人员脱盲,并使3325已脱盲人员得到巩固提高。在2007-2008学年,市区15-50周岁人口非文盲率达99%以上。

  二、实施方法与步骤

  今冬明春扫盲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开展文盲、半文盲人口的普查和监测阶段。在2007年12月17日-31日期间,市直有关部门、市区各乡镇、场(厂)、移民开发区要以行政村为单位,结合建立健全“两基”迎国检扫盲工作档案,组织专门人员挨家逐户清查核实15-50周岁人口及其文盲半文盲人口,确定今冬明春开展扫盲培训学习人员名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乡镇扫除青壮年文盲档案,档案包括15-50周岁有学习能力文盲人员名册,文盲人员中失能、迁移、死亡花名册(丧能人员要有民政部门证明,迁移、死亡文盲人员要有地方公安部门证明),并将文盲人员花名册及其丧能、迁移、死亡名册等数据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二)全面开展扫盲培训和教学阶段。在2008年1月1日-2008年2月28日期间,市直有关部门、市区各乡镇、场(厂)、开发区要根据第一阶段确定的扫盲学习人员(含巩固提高人员)名单,制定扫盲工作计划,划分扫盲班组,明确学习时间,教学地点、安排教学人员,保证完成100课时的教学时间。要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在扫盲工作中的作用,采取一校挂两牌,日校办夜校,一师任两教的办法开展扫盲培训和教学;根据扫盲对象的要求,可实行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采取子女教父母、夫妻互教等包教制的办法提高扫盲工作的覆盖率。各单位、各乡镇要按照统一部署,在扫盲过程中积极协调教育、科技、法律、卫生、农技等部门人员,定期对扫盲人员进行集中或上门的教学服务,开展生产、生活、卫生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教育,把扫除文盲和扫除科盲结合起来,把学文化和学技术、学法律结合起来,把单纯的文化学习与生产、生活、娱乐结合起来,积极进行识字与学习科学知识,生产技术相结合的教学改革,保证扫盲教育不走过场、不图形式,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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