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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吴忠市委员会、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政法综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中共吴忠市委员会、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政法综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吴党发〔2008〕8号 2008年3月1日)


  2007年,全市各级党政组织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吴忠”的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线,全面落实政法综治各项工作措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和成果,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政法干警、综治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市委、政府决定:
  一、对完成200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利通区、青铜峡市、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开发区通报表彰,各兑现奖励2万元;市区金积镇、金银滩镇、高闸镇、扁担沟镇、古城镇、上桥镇、金星镇、胜利镇、东塔寺乡、板桥乡、马莲渠乡、郭家桥乡、孙家滩开发区13个乡镇通报表彰,各兑现奖励3000元。
  二、授予市委政法委等8个单位为“政法综治工作创新奖”,各奖励3000元;授予市区高闸镇等10个单位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授予市民政局等25个单位为“政法综治工作先进集体”。
  三、授予李润生等52名同志为“政法综治工作先进个人”,每人奖励500元。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锐意进取,争取新的更大的成绩。希望全市各级党政组织以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委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障服务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推进跨越式发展的实践中再创新的业绩!

  附件:
2007年度政法综治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一、政法综治工作创新奖(8个)
  1、市委政法委
  2、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3、盐池县综治办
  4、盐池县检察院
  5、盐池县法院大水坑法庭
  6、同心县法院预旺法庭
  7、红寺堡开发区公安局
  8、利通区东塔寺乡
  二、平安建设先进单位(10个)
  1、利通区高闸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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