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建设。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健全药品“三统一”制度,强化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落实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力争山区农民参合率达到92%以上。加强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强化食品药品监管,确保农民群众用药和食品安全。深入推进农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工程,为60岁以上老人免费体检,儿童计划免疫实行全免费。
(三)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开展计划生育“三无”、“一无”乡镇创建活动,推进“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与服务。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严格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5.5%。以内,计划生育率达到85%以上。
(四)繁荣农村公共文化。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村文化活动。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积极争取“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和“文化资源共享工程”、“万村书库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项目。抓好市区图书信息资源“村村通”共享工程,力争兴建6个基层服务网点。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民书屋工程,完善提高文化体育中心户档次。全市改建乡镇综合文化站10个,村级文化室12个。改善“三下乡”活动的组织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构建县乡村三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平台,让广大农民更好地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五)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立救助、保险、福利、优抚等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实施村干部养老保险,开展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向乡镇企业和农民工延伸,提高商业保险的保障水平,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保险保障体系。建立困难群体救助制度,完善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政策,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实现应保尽保。落实农村医疗救助政策,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快制订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与现行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扩大工伤、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七、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增强农村经济活力
(一)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公益性事业建设新机制,支持建立村级公益性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试点。完成乡镇债务化解工作目标,研究制订村级债务化解方案,坚决杜绝新的债务产生。完善水权转换改革、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手段和措施。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推行体制机制转变和开放办社,为农业发展提供物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