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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吴忠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吴忠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吴党发〔2008〕13号 2008年4月17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按照自治区《关于加强全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思想道德建设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基础工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是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要举措和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也是推动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迫切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追求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愿望越来越迫切,思想道德领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些领导对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把发展经济看作是“硬指标”,把思想道德建设看作是“软任务”,致使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抓得不紧、不实、不到位;一些地方基层宣传文化设施落后,思想政治工作方法陈旧、内容单一;个别地方封建迷信、非法宗教活动有所抬头,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依然存在;有的社会成员思想道德失范,诚信缺失、假冒伪劣、欺骗欺诈等行为有所蔓延;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仍然薄弱;思想道德建设在体制机制、思想观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政策措施等方面还有许多与时代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市委、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对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实现市第三次党代会和市委三届四次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需要各级干部群众付出艰苦努力。我们要从十七大报告对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入手,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和谐企业、和谐乡村、和谐家庭等创建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文明道德新风尚,为实现吴忠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道德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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