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均衡布局,提质增量。各区要对照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逐项指标、逐个地块查漏补缺。要按照市民出行300-500米就有一处公园绿地的要求,继续通过规划建绿、拆违拆旧建绿、破墙透绿、垂直增绿、屋顶添绿,进一步均衡市区绿地布局,提高绿地率和绿视率。要加大市区道路两侧及重要节点拆迁力度,留足绿化用地,做精做美街头游园绿地。同时,按照管理权责,各辖区要加快完善、提升现有道路绿化、街头游园绿地、小区绿化水平和景观效果。
3.规范管理,巩固成果。市、区两级绿化管理单位要根据政府明确的权责分工,完善各项考核措施,加大绿化养护考核力度。要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加强绿化养护管理的具体措施,真正做到机构、人员、经费、措施"四配套",切实提高绿地养护管理水平,巩固绿化成果。
三、考核奖惩
2008年城市绿化工作继续按照“以奖代补、先干后奖、中标预支、验收补齐”的原则实施奖罚,市重点办、财政局、园林局负责日常检查考核及综合验收,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审定后兑现奖惩。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1.内容:包括绿地布局及增绿情况、绿化养护、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执法管理、资金财政预算及实际投入情况、绿化工作资(材)料情况等。
2.标准:
(1)市区增绿:
①时间要求:3月底前完成全年绿化任务的70%以上(其中,各区面上增绿任务要求3月底前全部完成)。
②规划设计:新增或改造绿地要以乔木和大灌木为主,其中常绿乔木占40% ;新增各类绿地乔木量不低于5株/100平方米,其中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成片绿地的乔木量不少于10株/100平方米,布局适宜;道路绿化尽可能栽植多排行道树,沿树穴、墙角、路边开阔地要建设块状绿地;新建道路两侧绿地宽度要达到15-30米以上,基本形成乔、灌、地被、草坪结合的立体绿地系统;公园绿地要求景观突出、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每个区建成1个8-10公顷以上的公园绿地。公共绿地规划设计图纸实施前经市园林局审定(其中,2月底前报审70%,3月15日前报审100%)。
③乔木品种规格:乔木以徐州乡土树种为主,其中常绿阔叶树种不少于15%,色叶树种不少于20%。要广泛种植市树银杏和市花紫薇。新建道路行道树米径不小于15厘米,全冠,未截干,确保一级分枝三个以上,枝下高2.8米以上;道路补植树木规格、品种与原有树种、规格保持一致;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成片绿地的乔木米径应不小于8厘米;居住区、单位庭院及其它绿地中乔木米径不小于8-10厘米;花灌木地径不小于2.5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