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支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和老专家参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引导和鼓励老年人参与公民道德建设、关心教育下一代、社会治安、公益事业、移风易俗、民事调解、社区文化、老年组织等社会事务和社区工作。鼓励农村低龄健康老年人从事种植、养殖和加工业等经济活动。
开发和培育老年人才市场,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积极搭建老年人才服务平台,拓宽老年人才参与社会的渠道。建立和发展低龄健康老年人志愿者队伍,积极倡导老年人开展自助和互助活动。引导和扶持各类老龄组织开展活动。
(七)引导和推进老龄产业发展
从实际出发,遵循市场规律,加快体制创新,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行业管理、社会参与、快速发展”的老龄产业发展机制。围绕老年人需求,构建养老设施、生活照料、卫生保健、康复护理、文化教育、体育健身、老年用品、老年食品、老年旅游等老龄产业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形成具有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老龄产业板块。各级政府要为老龄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制定出台引导老龄产业发展的税收、信贷、投资等各种优惠政策,扶植尚在起步阶段的老龄产业,重点扶持养老设施建设、养老护理业、社区为老服务业和老年人特需的生活用品业。
四、重点建设项目
(一)积极推进居家养老工程。居家养老是养老体系的基础,也是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的主要养老方式。结合我市情况,“十一五”期间,要努力筹集资金,解决市区1000名高龄、特困及空巢老年人和优抚对象、劳动模范等有特殊贡献且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居家养老问题。居家养老补助资金来源主要靠政府投入(建议使用慈善基金或由市财政划拨)和地方筹集。各地要指导社区成立专业服务队伍,按照无偿、低偿的原则,承担居家养老老年人的家政服务。
(二)筹建徐州市老年活动中心。为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十一五”期间,积极筹集资金,新建或利用适宜的厂房、学校改建一座面积达3000平方米,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老年活动中心。建设资金主要由政府投入,或从体彩、福彩公益金留成中提取。
(三)兴建爱心护理院。爱心护理工程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兴建1~2所爱心护理院,旨在关爱失能老人,为他们提供长期照料服务。“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在现有养老护理机构中确定1~2所、有条件的县(市)确定1所为爱心护理院,配备相关设施,开展长期护理和临终关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