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纠正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过多过滥问题
1.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在巩固2007年清理规范工作成果基础上,按照省里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清理、审核我市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实现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公告经“全国清理办”核定的我市行政机关、社团组织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2.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加强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通知》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滥用公共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
(四)配合有关部门纠正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
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监管,坚决纠正一些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扩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以及私设"小金库"、乱收滥支问题。督促并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有关政策,促进各类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加强自律,健康发展。
(五)做好其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巩固治理公路河道“三乱”、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治理党政部门报刊发行散滥等工作成果,促进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六)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
督促各部门各行业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和指导责任;建立和完善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推进部门和行业的文明诚信建设和道德规范建设。督促各部门建立行业内部监督机制,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强对部门行业作风状况的监督。
围绕纠风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组织和协调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广泛开展对基层站所、窗口单位的行风评议。按照省政府纠风办统一部署,开展金融、保险等公共服务行业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督促被评议单位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七)继续办好“行(政)风热线”
进一步加强对热线工作的领导,健全热线组织机构,完善热线工作规范,深化热线播出内容,创新热线播出方式,扩大热线参与范围,提高热线工作效果。督促并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切实提高办理群众投诉的效率和质量,促进政府部门多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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