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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2008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2008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徐政办发〔2008〕34号 2008年3月11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全市2008年纠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08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
(市政府纠风办)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008年的纠风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力求在重点工作上有新成效、在解决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在新的纠风项目上有新作为、在源头防治不正之风方面有新进展。 
  二、主要任务
  (一)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强对市场价格监管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强化对社保基金的监管。重点规范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加强基金征缴和对财政专户的监督,完善制度,建立和完善基金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确保基金安全和基金的社会保障功能。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行为。
  2.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制度,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做到应缴尽缴,公平合理,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发挥更大作用;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运作。严肃查处违规运作、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行为。
  3.强化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资金的分配管理,确保扶贫、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等行为。
  4.加强对市场价格监管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调整措施落实情况、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对未列入干预范围的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加强价格监管措施的全面落实。
  (二)继续认真治理教育、医疗、涉农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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