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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年)的通知

  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监督检查,减少生产伤残死亡事故。

  3.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就业范围,积极推行职工失业、养老、工伤、生育、医疗保险。

  4.加快推进市区化工企业和其他重污染企业“退城进园”工作。

  十三、教育部门

  1.普及义务教育,提高市民文化知识水平。

  2.加强学生饮食、饮水等卫生管理,创造优美、卫生、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3.加强学生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

  4.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开展口腔、眼等保健,注重学生缺陷的矫治和疾病的防治。降低中、小学生常见病发病率。重视学生的心理卫生,开展心理咨询活动。杜绝学生吸烟、吸毒等不健康和违法行为。

  5.开展法律法规教育、社会公德教育、预防性病和艾滋病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德、智、体健康发展。

  十四、宣传、文广新、体育、科技部门

  1.协调报社、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站等媒体,利用各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向群众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宣传健康城市,促进人人参与。

  2.弘扬健康文化,加强文物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设专家健康讲坛栏目,开展文娱活动,赋健康于文娱中,丰富市民文化生活,促进市民身心健康。

  3.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强全民健康体质,推进体质监测网络建设与监测工作。

  4.开展科普宣传,推动科技创新,推广科技成果。

  十五、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1.依法开展与协助开展食品、药品等相关专项执法行动。

  2.加强市场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严格食品产、供、运、销等环节的卫生安全管理。

  3.打击违法行为,联合有关部门取缔无照商贩和非法加工点。

  4.市区杜绝户外烟草广告。

  十六、农林、水利部门

  1.建立无公害蔬菜、副食品生产基地,最大限度提供无公害农副产品。

  2.保护水资源,合理利用水资源。

  3.积极开展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

  十七、民政部门(市老龄委办公室)、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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