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重点扶持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参与健康城市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途径和机制。
(三)部门城乡联动,科学规范运作
1.分工合作,城乡联动。各市(县)、区和有关责任部门根据指标要求,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将日常工作与建设健康城市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各部门公共资源的整合和优化,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坚持城乡联动,加快新农村建设。江阴、宜兴同步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努力形成健康城市群。
2.规范运作,有序推进。各地、各部门要注重建设工作的规划性和科学性,严格按照目标要求,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实施,定期评估,稳步推进。要通过开展各项交流活动,认真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借助项目合作,努力拓宽国际、国内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城市对外影响力。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及户外广告等各种宣传途径,广泛开展建设健康城市宣传教育工作,让健康的生活行为与生活方式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要下移工作重心,将建设健康城市的工作重点放到社区,大力开展社区健康场所建设,广泛发动市民群众参与有关健康城市建设的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人人积极主动参与健康城市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无锡市建设健康城市指标体系(2008-2010年)(略)
附件2:
无锡市建设健康城市部门职责分工
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1.建立本地区建设健康城市领导小组,保证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办公设备能适应工作需要。
2.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建设健康城市规划和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建设健康城市活动。
3.积极开展健康城市项目建设,总结、推广健康城市项目试点经验。
二、卫生部门(健康办、爱卫办)
1.负责建设健康城市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落实资金管理,组织培训、宣传和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2.开展社会卫生管理,组织对健康城市试点项目进行指导、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