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弘扬红十字精神。实施急救基本技能培训计划,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和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倡导市民无偿献血。
三、实施步骤
本行动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8年):建立工作网络,健全工作机制,下达工作计划。在市建设健康城市领导小组指导下,各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做好本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开展社区、学校、企业三种健康场所示范点建设。争取加入省试点城市行列。
第二阶段(2009年):开展系列特色活动,全面推开健康场所建设,对照建设健康城市指标体系,进行中期评估和督导,针对薄弱环节,抓住突出问题,研究并实施解决办法,把各项工作全面引向深入。开展国内外交流,争取与世界卫生组织的项目合作。
第三阶段(2010年):全面落实完成本计划各项指标体系,在各地、各部门自评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咨询指导委员会进行全面评估。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新一轮健康城市指标体系,为下一轮建设健康城市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1.为加强对建设健康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无锡市建设健康城市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市(县)、区政府和市有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部门联席会议,研究推进工作。
2.无锡市建设健康城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咨询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市卫生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兼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计划、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专家咨询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评估全市建设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同时建立联络员制度,负责日常沟通协调工作。
3.建设健康城市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地、各部门要把建设健康城市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评估督导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加大财政投入,实施专项管理
1.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建设健康城市的财政保障机制。各级财政要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任务,将建设健康城市所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预算内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对健康促进和干预推行项目化管理,建立项目进度与成效评估、资金核拨相统一的管理机制,力争资金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