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锡政发〔2008〕157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街道职能和加强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平台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深化社区建设、加强社区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推进社区事务工作站建设
为整合社区工作资源,优化社区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社区建设水平,决定在全市社区增挂“社区事务工作站”牌子。通过全面推进社区事务工作站建设,使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事务工作站及各类社区民间组织各司其职、互动互补,从而实现下沉到社区的各类行政管理、公共服务资源有机整合、形成合力。
(一)社区事务工作站的性质
社区事务工作站,是承接政府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下沉到社区的各项行政事务的工作平台;负责面向社区居民的行政事务管理和社会公共服务。
(二)社区事务工作站的职责
1.社区安全:开展社区消防及安全生产工作;协助社区民警维护社区治安;协助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处理各种违法行为;参与群防群治,配合、落实维稳及综治工作。
2.社区法制: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咨询和法律进社区、法律援助等活动;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等。
3.社区卫生: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普及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开展社区健康服务、卫生防疫、疾病普查普治、社区医疗救助等工作。
4.社区人口和计生:协助管理社区内出租屋和流动人口;采集社区人口信息;为社区居民提供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配合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做好经常性管理工作,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5.社区社会保障和社会事务管理:协助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老龄、残联等部门,做好社区低保对象、老年人、残疾人、离退休人员、优抚对象、失业人员等群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6.社区文化: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办好社区宣传栏;组织科学普及、国防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组建社区文体队伍,开展文体和读书活动等,创建文明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