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程
加强面源污染控制。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大幅度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组织结构,使我市的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和减轻,相关领域的工作在太湖流域城市中走在前列。到2010年,通过建设环太湖200米生态林,环太湖1公里范围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经济林。开展绿色家园创建。依据新农村建设规划,积极动员和组织村民利用村边隙地、限性房前园地、屋后空地植树增绿。继续开展绿色家园示范镇村创建活动,2008年全市创建绿色家园示范镇8个,示范村120个以上。到2010年全市80%的行政镇建成绿色家园示范镇,80%的行政村建成绿色家园示范村。
(八)城区增绿工程
继续加强惠山青龙山保护和建设,进一步加大马山、大浮山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加快实施街头绿地(小游园)建设。2008年重点建设蓉湖公园、蠡溪绿地、梁湖苑、新区商贸中央公园、和谐成长公园、马山西丰游园等区级公园,确保市民出门平均500米有休闲绿地。加快建设和完善城郊森林公园等各类生态旅游休闲场所,基本满足市民日常休闲游憩需求。
(九)文化建绿工程
制订文化建绿规划和实施计划,体现城市人文底蕴和内涵,提高绿化景观品位。在长广溪湿地、惠山森林公园、蠡湖公园建设三处生态科普知识教育基地,在太湖大道等主要绿地建设绿色文化小品150个,广泛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建设各具特色的纪念林基地5个,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
(十)全民绿化工程
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面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广泛开展园林式单位、居住区评选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农村义务植树月活动,每年参加义务植树农民达到50万人,种植树木120万株,增加村庄绿化面积1万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创建责任
市成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交通局、农林局、水利局、规划局、环保局、园林局,以及各市(县)、区政府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林局。各市(县)、区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考核体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目标考核机制,对创建工作实行定期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