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2007年全省建设系统“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情况的通报
(黑建纪[2008]1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建设系统归口各局,各县(市)建设局,厅机关各处(室):
在2007年“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中,全省各级建设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经过群众问卷测评、听证评议和工作考核,评选出了一批最佳单位。省建设厅在连续两年荣获“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单位的基础上,被省委省政府纠风办确定为免评单位,多数市、地建设部门在行风评议中的位次大幅度地提升。综合2007年各市、地建设部门行风评议结果,共有46个参评部门,其中被评为最佳单位和免评单位的22个,占参评单位47.8%,先进比例比2006年上升了14.5个百分点;被评为较好位次的20个,占参评单位43.5%;位次较落后的单位4个,占参评单位8.7%,比上年下降了13.5个百分点。现将具体评议结果通报如下:
最佳单位(15个):
七台河市建设局、鹤岗市建设局、哈尔滨市建委、绥化市建设局、大庆市建设局、哈尔滨市规划局、鹤岗市规划局、齐齐哈尔市规划局、双鸭山市规划局、七台河市房产局、鸡西市房产局、黑河市房产局、鸡西市环卫局、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鹤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免评单位(7个):
伊春市建设局、齐齐哈尔市建设局、伊春市规划局、伊春市公用事业局、佳木斯市建设局、大庆市城市管理局、黑河市建设局。
较好单位(20个):
牡丹江市建设局、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建设局、双鸭山市建设局、鸡西市建设局、牡丹江市规划局、佳木斯市规划局、大庆市规划局、鸡西市规划局、七台河市规划局、黑河市规划局、绥化市规划局、牡丹江市房产局、大庆市房产局、双鸭山市房产局、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牡丹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佳木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绥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双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位次较落后单位(4个):
哈尔滨市房产局、鸡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七台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鹤岗市房产局。
总的看,2007年全省建设系统“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新的突破。这是全省各级建设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制的结果;是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关注民生,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结果;是坚持省、市、县三级建设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