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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工商系统2007年分局工作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

  25、企业信用监管。完善企业经济户口管理,对市场主体实行信用分类监管;事权划分清晰,按照监管属地化原则,由市局规定企业年检、日常监管等事权落实到所;监管档案、监管信息采集齐全,机载户数与企业档案登记户数一致;落实下岗优惠政策;取缔无照经营,食品黑窝点,开展外派劳务中介、婚介、网吧等专项整治。
  26、年检验照。设立有醒目标识的年检窗口,收费标准公示透明;实行即时承办制,只要材料齐全、有效,“年检材料不落地”,即时办理;加强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查,提交的有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齐全、有效;年检资料及时、准确、完整录入微机;扩大免检企业比例,采取实地年检、现场集中年检等多种年检方式,大型企业全部实施上门年检,农村分散的个体工商户全部实行登门年检,企业年检率达到95%以上,个体工商户验照率达到93%以上。
  27、食品安全监管与维权体系建设。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市场食品经营主体准入率达到100%,落实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查验等制度,农产品实行检测准入。对突发应急事件,有制度、有措施,有预案。充分发挥流动检测车的作用和检测职能,每周对蔬菜农残检测不得少于6批次,对水产品甲醛检测不得少于2批次。年内至少开展3项对服务领域的专项整治活动。认真抓好“一会两站”进社区、进乡村、进商场活动,社区“一会两站”普及率达到60%、行政村“一会两站”普及率达到40%。市局12315分拨的投诉、举报件反馈率和消费者投诉解决率分别达到100%和96%以上;自行受(处)理投诉和举报件,及时录入12315网络系统。
  28、治理商业贿赂、打击传销等专项整治。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工作抓得紧,有成效,严肃查处药品购销和生产经营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对“拉人头”式传销的打击力度,建立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开展“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村屯”创建试点工作,各区、市、县分局都要有1-2个试点示范社区、村屯;依法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继续开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打击走私贩私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汽车、成品油、粮食等重要商品的监管。
  29、红盾护农。认真落实“2007红盾护农”10件实事。涉农分(市)局完成投诉站、监控站和工商所三位一体、相互联动的农民维权网络建设,开展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的专项整治。积极配合区域性中心市场升级改造,完善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手段,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
  30、个私协建设。组织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有专设的工作窗口和专职的工作人员;年内新发展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入会率达到90%以上;已搭建的各项服务平台要继续深化拓展,新的服务项目不少于3项;年内为会员开展的融资、招商、人才招聘、政策法规宣传活动不少于10次;改进会费收取工作,坚持“四个必须”,实现会员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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