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4.深化就业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就业服务体系,重点围绕本地企业用工需求,构建开发区企业用工服务长效工作机制。用足用活优惠政策,开展多元化就业服务,吸引更多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加强就业服务和管理,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优化创业环境,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各项政策,在市、县区以及街道和乡镇建立创业就业培训基地(辅导中心),加强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建设,实现劳动力供给、需求与培训完全接轨,实现全市劳动力资源信息共享。坚持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努力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保障和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制度,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行业和工种参考工资指导价位公布制度,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5.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引导和督促开发区企业、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提高社会保险覆盖面。积极推广泗阳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经验,在县区开展新农保制度试点,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探索符合宿迁实际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总结推广湖滨新城开发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做法,确保被征地农民实现“即征即保”。积极探索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解决建筑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难题。提高市区养老保险和城市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健全社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体系。(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16.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改善民生工作考核机制,将其作为考核各级党政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完善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60%以上。完善低保发放工作机制,实行低保金的发放“公示”制度,加强对享受低保待遇居民的社会监督,确保“应保尽保”;大力发展慈善福利事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助学、助医、帮困、解危活动,形成以政府兴办为示范,其他所有制形式为骨干,社区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体系。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把住房保障对象扩大到城市低收入家庭。年底前,实现低收入无房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应保尽保,确保实现“低保家庭人人享有适用住房”的目标。(民政局、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