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参加省第四届苏北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宿政办发〔2008〕1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宿迁市参加省第四届苏北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七月二日
宿迁市参加省第四届苏北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
由省政府主办、苏北发展协调小组和连云港市政府承办的第四届苏北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定于今年11月份在连云港市举行。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苏政办发〔2008〕41号文件要求,我市参加此次洽谈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届洽谈会由省政府主办,苏北发展协调小组和连云港市政府联合承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外经贸厅、省国资委、人行南京分行、省工商业联合会、省金融办、省政府新闻办等省有关部门和南京等12个省辖市为协办单位。本届洽谈会的指导思想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苏北振兴的战略部署,全面展示苏北地区产业特色、投资环境和开发区建设成效,推动境内外产业和科技成果向苏北转移,加快苏北地区工业化进程,促进区域共同发展。
二、时间和地点
2008年11月6日-8日,在连云港国际展览中心(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178号)举行。
三、活动内容
(一)全面展示我市投资环境、优势资源、支柱产业、新能源发展情况,以及承接产业转移的基本意向和条件。
(二)各县区组织开发区及企业参展参会,展示各开发区建设成效、重点企业、特色产品,推介招商项目。
(三)各开发区、企业与在苏北有投资意向的境内外投资商、采购商进行洽谈。
(四)南北挂钩共建工业园区介绍投资环境及招商项目。
(五)参加重大项目集中签约仪式。
四、组织领导
根据苏政办发〔2008〕41号文件要求,市政府组建第四届苏北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宿迁分团,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缪瑞林任团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惠民、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李明尧为副团长,市经贸委、各县(区)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分管领导为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