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全社会)、经委(工业)、建设厅(建筑)、交通厅(交通)。
5. 节能技术的开发和推广情况。
(1)把节能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计划。
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
(2)加强节能技术研发资金投入,节能技术研发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逐年增加。
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经委、建设厅。
(3)实施节能技术示范项目。
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全社会)、经委(工业)、建设厅(建筑)、科技厅(科技)、交通厅(交通)。
(4)组织推广节能产品、技术和节能服务机制。
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全社会)、经委(工业)、建设厅(建筑)、科技厅(科技)、交通厅(交通)。
6. 重点企业和行业节能工作管理情况。
(1)完成重点耗能企业(含千家企业)当年节能目标。
牵头单位:自治区经委;配合单位:自治区统计局、广西电网公司。
(2)实施年度节能监测计划。
牵头单位:自治区经委(工业)、建设厅(建筑)、质监局。
(3)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完成年度目标。
牵头单位:自治区建设厅。
7. 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出台和完善
节约能源法配套法规等。
牵头单位:自治区经委;配合单位:自治区建设厅、交通厅。
(2)开展节能执法监督检查等。
牵头单位:自治区经委(工业)、建设厅(建筑)、质监局、监察厅。
(3)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牵头单位:自治区经委(工业)、建设厅(建筑)、交通厅(交通)、质监局。
8. 落实节能基础工作情况。
(1)加强节能监察队伍、机构能力建设。
牵头单位:自治区经委。
(2)完善能源统计制度并充实能源统计力量。
牵头单位:自治区统计局。
(3)按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牵头单位:自治区质监局,配合单位:自治区经委。
(4)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