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市委办公室、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对口支援绵竹市绵远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宿办发〔2008〕70号 2008年7月17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苏办发〔2008〕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宿迁市对口支援绵竹市绵远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对口支援绵竹市绵远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安排,我市将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对口援助四川省绵竹市绵远镇。为确保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对口支援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精心组织。在对口支援工作中,全市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政策。
(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按照中央和省确定的对口支援八个方面的工作内容,结合绵远镇受灾情况,采取市、县(区)联动方式,由市里统一调度财力、人力、物力、智力,为灾区受援方提供援助。
(三)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在援建工作中,根据我市财力、物力等实际情况,并结合受援地区的项目急需程度统筹调配使用额度内的资金和物资,突出援建重点,优先解决受灾群众住房问题,抓紧建设和修复学校、医院、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按照中央和省里统一部署,对口支援期限按3年安排。
二、主要任务
根据中央提出的对口支援“八项任务”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和绵远镇实际,对口支援的任务主要是:
(一)积极参与编制灾后重建有关规划。重建规划要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符合绵远镇的实际,符合受灾群众的意愿。积极提供建筑设计、专家咨询、工程建设和监理等任务。
(二)优先解决受灾群众住房问题。迅速组织技术人员对镇村居民住房进行鉴定,分别提出重建、加固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推进农村住房重建和修复,尽快启动镇村居民住房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