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省局关于在年检期间规范收费行为加强督查检查的通知

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省局关于在年检期间规范收费行为加强督查检查的通知
(大工商[2008]16号)


各分局、市(县)局,市局机关相关部门:

  现将省局《关于在年检期间规范收费行为加强督查检查的通知》(辽工商发[2008]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1、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年检收费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把规范年检收费行为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按照省局的要求,认真抓好年检收费行为专项整治和督查检查工作的落实。

  2、严格执行上级和市局有关收费规定。要加强收费管理,做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结果的政务公开工作。要严格按规定收费,严禁强制入会,强行收取会费、年检代办费及一次性收取个体工商户全年管理费。严禁利用年检收费拉赞助、搞摊派、获取不正当利益。

  3、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分管领导干部要以年检收费行为为主要内容,经常深入年检验照部门和监管服务对象中,了解掌握情况,注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纪检监察(政务督察队)、监管、个私协和咨询中心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年检验照收费行为的日常指导和检查。市局监察处要会同相关部门于上半年内,分别对全系统基层单位个体工商户验照和企业年检收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察情况将向全系统通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