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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测绘局关于做好测量标志维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测绘局关于做好测量标志维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苏测[2008]88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南京市规划局):

  自2005年全省测量标志维护工作开展以来,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强化政府管理职能,深入贯彻落实《测绘法》、《测量标志保护条例》、《江苏省测绘条例》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强化宣传,坚持标准、锐意创新,圆满完成测量标志维护工作。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发挥先进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推动全省测量标志管理工作上新台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测绘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永久性测量标志维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4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在此次测量标志维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对象

  全省测量标志维护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对象为市、县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全省测量标志维护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对象为从事测量标志维护管理工作的干部职工;优秀测量标志保管员评选表彰对象为目前仍担任测量标志保管员的同志。

  二、评选条件

  ㈠先进集体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的文件精神。测量标志维护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经费落实,措施得力。整个维护期间做到有动员、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测量标志维护工作质量优秀,成绩突出。

  2.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宣传渠道,采用多种形式,在城乡各地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广泛深入地宣传保护测量标志的法律、法规,对故意损毁测量标志的人和事能及时认真地进行依法处理。

  3.经常派员深入实地,对测量标志维护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时解决维护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4.市、县(市、区)辖区内80%的测量标志均办理了用地手续;测量标志管理系统建设和委托保管工作做得扎实、可靠、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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