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杭州市物价局关于杭州市轻工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杭州市物价局关于杭州市轻工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杭价费〔2008〕164号)


杭州市轻工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核定我校高级工班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杭轻技校[2008]18号)悉。根据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改革和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杭价费[2005]47号)精神,经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校的高级工班学费标准为每学生每学期1500元。
  二、以上收费标准自2008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新生执行新标准,原在校学生学费仍按原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至毕业。收费前应按规定向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并按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做好收费标准公示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