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设立绿色通道登记窗口。在全省各级工商部门登记窗口开辟外来资本、招商引资企业、哈大齐工业走廊区域企业、东部煤电化基地企业登记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对重大疑难问题采取一事一议。
(十三)实行跨区域一体化服务。对于入驻哈大齐工业走廊以及东部煤电化基地的建设项目,区域范围内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破行政区域限制,无论登记的企业在哪个辖区内提出申请,第一个负责接待的工商部门及登记人员即为首问负责人,负责准确、详细解答当事人咨询的事项;对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的,要明确告知当事人,并先予提供相关登记表格,指导帮助企业准备登记材料,负责联系申请登记的工商部门。
(十四)建立企业工商联络员制度。选择与外来资本、招商引资企业、哈大齐工业走廊区域企业、东部煤电化基地等新型工业化框架范围内的相关企业推荐的人员作为工商企业联络员。工商部门加强对企业工商联络员的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对涉及企业登记管理的有关事宜及时与工商联络员沟通、协调,通过工商联络员主动研究企业对工商部门的登记需求,切实加强登记指导。
(十五)缩短登记办照时限。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扩大登记注册绿色通道的适用范围,对前来申请登记的企业,只要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将原来10日内予以核发营业执照的时间,缩短为当场核发营业执照。
三、开展延伸服务,为全省经济加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
(十六)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申请中国驰名商标。对于省内著名企业,大力支持鼓励其申请驰名商标,省工商局及各市、地工商局全力提供帮助,积极协助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并帮助联系协调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力争我省中国驰名商标数量有新突破。
(十七)积极引导鼓励申请地理标志和证明商标。引导农民、涉农企业或组织对具有区域优势和特色的农产品及地理标志及时申请注册商标,加强与农业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作,积极主动指导相关组织申请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提高本地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
(十八)大力推进对俄经贸发展。充分利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个私协会与企业经营者联系密切的优势,积极发挥俄方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桥梁和纽带作用,认真组织参加洽谈会、对接会等洽谈活动,为对俄经贸合作牵线搭桥,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