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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2010年东营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2.加强突发事件预警系统建设。依托现有网络资源,整合各领域预测预警信息,建立突发事件预警系统,实现多灾种、跨领域的预警信息汇总、分析、研判,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建立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综合系统,实现对台风、寒潮大风、冰雹、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海洋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的综合预警;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等事故灾难预警系统;以人及动物急性重大传染病、中毒事件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重点,建立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系统;建立各类社会安全事件情报信息汇总、研判机制,实现预警信息共享;拓展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能源供应安全和粮食供应安全等预警系统功能,提高预警能力;完善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大众媒体和手机短信、人防警报的信息发布体系,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
  3.加强关键基础设施监测监控。建立完善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基础设施的监测监控系统。负责重点水利工程、重大油气输送管道和储运设施、铁路客运专线、超高压输变电工程、大型桥梁、重要通信枢纽、机场、支付清算系统等关键基础设施运营与维护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监测监控系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关键基础设施进行分级管理、风险分析、脆弱性评估、隐患排查,实施保护措施。
  (二)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依托现有专业信息与指挥系统,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连接省政府应急平台,建设市、县区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和专业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实现应急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信息汇总、辅助决策、指挥调度和总结分析等功能。
  1.建设政府综合应急平台。重点实施应急信息管理与辅助决策、图像监控与移动指挥、共享基础数据库、信息共享交换服务平台等工程,基本实现应急信息汇总与发布、指挥协调、综合研判、视频会商与日常值守等功能。
  2.完善专业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充分发挥公安、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民政、卫生、安监、质监、交通、水利、农业、畜牧、林业、海洋、海事、建设、民防(人防)、地震和气象等专业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的功能,加强信息共享。
  (三)应急队伍建设。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骨干队伍和专业队伍建设,健全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发展专家队伍和志愿者队伍,补充完善技术装备,开展培训演练,增强应急队伍处置能力。
  1.强化公安、武警等骨干队伍应急能力建设。推进市、县区公安特勤力量建设,加强公安特警、巡警队伍建设,增强快速有效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能力。加强与武警部队协调沟通,支持武警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专业队伍处置能力和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建设;健全气象、地震、农林病虫害等灾情速报、调查评估队伍;加强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加强海上搜救、海洋污染处置应急队伍建设,成立海上事故搜救和污染处置专业队伍;健全油气井喷事故应急队伍和油气输送管道、储运设施护卫队伍;建立健全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建立完善市级为主、条块结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队伍;建立完善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备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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