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2010年东营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东政办发〔2008〕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08-2010年东营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8-2010年东营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一、序言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十一五”期间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东营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二)规划范围。按照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重建等应急管理的主要环节的不同要求,统一规划2008-2010年全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总体布局、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三)规划定位。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要求,突出以人为本,在不改变现有部门职责分工和分类管理格局的基础上,以相关专项规划为支撑,提出全市应急体系建设的方向、目标和任务,充分利用和整合应急信息、队伍、装备、物资等现有存量资源,加强应急体系薄弱环节和重点项目建设,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本规划的目标是为实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提供支撑基础,保障应急预案的执行。
二、应急体系现状
(一)现有工作基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全市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
1.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健全。目前市应急预案库已经汇集应急预案169个,其中市总体预案1个、市专项预案29个、市部门预案134个、县区政府总体预案5个。2007年,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区组织开展预案演练408次,并根据演练等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既锻炼了应急队伍,教育了群众,又提高了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建了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5个县区政府全部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在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市29个专项应急机构的应急指挥与协调职能进一步强化,初步形成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和交流、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等工作制度,将应急管理工作列入市政府专项考核范围,促进了工作的开展。制定专门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