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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申报时间

  规划 2008年验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2008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规划2009年、2010年、2011年验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当年的 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是义务教育等级学校评估转向规范化学校建设督导评估制度的改革,也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大重要举措和有效手段。因此,一定要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创建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各区人民政府、区教科局、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规划,积极参与,真正把创建工作做好、做实,按期完成全市的创建目标,使我市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水平提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加强领导,搞好规划

  建立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领导蹲点和市级责任督学制度。市教育局领导每人蹲点一个区,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区教科局开展好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的创建工作,市督导室每个区安排一名责任督学,及时掌握各区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指导区督导室搞好验收评估工作。各区教科局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成立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分步达标的规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总体和阶段性的目标、任务,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责任,使创建工作真正做到有机构、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加大投入,突出重点

  规范化学校建设要遵循“硬件从实、软件从严、注重内涵、加强管理”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大资金的投入。要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不断增加教育的投入。各区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确实将教育事业经费单独列入财政预算,科学管理和使用好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重点保障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需要。切实将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与中小学布局调整、危房改造、生活设施改造、新装备建设、强师兴教等工程结合起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

  2.积极推进学校场室的建设。要建立健全微机室、语音室、舞蹈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劳技教室、卫生室、多媒体教室等,配足配齐内部设施设备和常规教学仪器,充分发挥各场室的作用,提高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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