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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的通知
(天政办发〔2008〕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八部委联合召开的“关于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市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严肃查处违法排污、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调整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人员为:

  组 长: 陈 伟 市委常委 副市长

  副组长: 孙 晓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永晖 市环保局局长

       杨得佩 市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 宋建平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汪丕章 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何晓斌 市国资委副主任

       汪志奇 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长平 市建设局副局长

       宗家旗 市工商局副局长

       苏宝林 市安监局副局长

       尹建林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徐东明 市环保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专项行动工作、召集联席会议、编印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简报、通报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负责专项行动相关资料的收集及汇总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环保局,孙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永晖、徐东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李凌(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杨永宏(市环保局管理科科长)、吴方敏(市环保局综合科科长)、张进忠(市环保局生态科科长)、蒋蔚平(市环保局监测站站长)、周晓明(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杨旸(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王宁远(市环保局信息中心副主任)。同时建立天水市环保专项行动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加强部门执法联动和信息沟通,确保环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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