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外派劳务为名进行欺诈、诈骗活动的不法行为;
2.未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行为(包括中介机构和个人);
3.各种形式的乱收费行为;
4.虽经批准成立的外派劳务公司但未经商务主管部门、工商部门同意注册登记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
5.任何形式的挂靠和承包行为;
6.未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布涉外劳务广告、虚假劳务信息的行为;
7.任何形式的逃脱监管、弄虚作假、超范围经营的行为;
8.企业非正常经营状况。包括敏感国家及地区劳务项目。
二、组织领导
成立整顿和规范对外劳务经营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董良鸿为组长,市商务局、劳动保障局、外侨办、公安局、工商局各1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分管副局长秦建民兼任,成员由市商务局、劳动保障局、外侨办、公安局、工商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组织落实打击外派劳务、境外就业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组织调查、督办重大案件。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
从2008年5月开始,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开展打击外派劳务、境外就业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有关部门进行协调部署,召开动员会议,研究工作措施,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加强宣传,广泛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从7月2日至9月30日,各有关部门全面收集和掌握信息,及时发现有关问题。通过组织外派劳务、境外就业中介自查,查处外派劳务、境外就业中介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组织检查并结合社会各界反映的情报信息,查处非法中介,对各类案件线索进行认真追查,核实情况,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集中整治。
在组织实施阶段,市政府整顿和规范对外劳务经营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市联合整治工作组,将不定期地到县(市、区)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将责成其限期纠正。
1.市联合整顿组将深入所属各外派劳务合作公司进行指导检查,特别是对企业发布的涉外劳务招收信息、以及涉外劳务投诉逐一进行核实,并妥善处理。市联合检查组将对自查企业总数不少于1/3的企业进行检查和抽查,确保整顿质量。抽查中发现企业有违规、违法问题,要抽专业人员对企业的财务、项目合同真伪等进行深入检查,堵塞漏洞。
2.市政府整顿和规范对外劳务经营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针对整顿中查出的问题,建立外派劳务监管机制和行业自律规则,对涉及问题多的劳务公司、中介和个人要记录在案,作为严管对象。对于严惩违法乱纪的、非法的中介及个人坚决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