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等部门整顿和规范对外劳务经营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2008〕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市商务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外侨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制定的《整顿和规范对外劳务经营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安阳市整顿和规范对外劳务经营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市商务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外侨办、
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二○○八年七月三日)
近年来,我市外派劳务业务快速发展,仅今年上半年,我市外派各类劳务人员就已达1844人次,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一个重要途径,也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探索出一条新路子。
但是,在外派劳务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个别企业违反国家及我省制定的劳务管理政策,利用虚假合同欺骗劳务人员,有约不履,克扣、拖欠劳务人员工资,非法中介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这些情况对我市劳务环境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根据《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商务部、工商总局令2004年第3号)、《
商务部关于执行<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合发〔2004〕47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整顿和规范对外劳务经营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8〕52号)、省商务厅《河南省对劳务合作业务管理办法》(豫商外经〔2005〕1号)和《关于开展整顿对外劳务合作经营秩序专项活动的通知》(豫商外经〔2008〕28号)要求,以及市政府2008年4月10日联合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经营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协调会精神,为进一步净化我市对外劳务合作环境,促使企业树立依法经营、诚信守规的理念和自觉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观念,促进我市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对外劳务合作、中介机构领域开展经营秩序整顿专项活动。
一、整顿内容和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将对从事外派劳务、境外就业中介的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整顿,重点查处外派劳务、境外就业市场中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