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安政办〔2008〕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在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和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并交市政府系统办理的建议、批评和意见321件、政协提案530件。为切实做好今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提高办理工作的自觉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代表受人民委托行使国家权力,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依法监督政府工作的重要方式。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集中了各民主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和途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提交建议、提案的形式监督政府工作和参政议政,是建设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反映了人民群众关心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和意愿。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对于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改进政府工作,加快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承办单位要从加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巩固和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完善、规范的办理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好“一把手”负责制。对办理工作要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重要的建议和提案,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主持办理。各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和委员的复文要由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发。
二、求真务实,注重质量,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
各承办单位要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切实转变作风,以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依据,认真分析研究每一件建议和提案, 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扎扎实实地解决代表、委员们关心的问题,努力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凡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积极予以解决;应该解决,但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解释清楚。对市人大、市政协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或者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承办单位在正式答复前要首先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代表、委员对第一次答复不满意或又提出新问题的,承办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答复。对所有的建议、提案要做到件件有答复,复文要符合规范,不说大话、空话,切忌答非所问,敷衍应付。通过努力,今年的建议、提案所提问题解决率要达到30%以上,代表委员满意率要达到90%以上。为提高满意率,把好质量关,今年对下列四种情况将责令承办单位重办:一是应该解决而没有解决的;二是需要实事求是给予解释说明而答复含糊的;三是不符合复文格式的;四是代表、委员不满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