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人民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甘南州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
(州政办发[2008]10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省属驻甘南有关单位:
人民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制定的《甘南州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指引》已经州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甘南州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指引
(人民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和金融环境是金融机构赖以生存的基础。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和银行、保险等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大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力度,促进甘南州经济和金融协调发展,制定本指引。
一、金融生态环境的主要内容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和完善的程度影响着金融业生存、发展,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因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顺畅信贷投入和推动经济发展的根本保证。从微观层面来看,金融生态环境,包括法律、社会信用体系、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企业改革的进展及银企关系等方面的内容。金融生态环境中各因素相互联接、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即金融生态链。
从生态角度看金融发展问题,反映了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也是系统性和可持续性观念的体现。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委会和州委十届二次全委会精神的第一年,是抓住国家支持藏区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机遇年。从近年我州经济运行情况判断,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主导经济增长的积极因素依然存在,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仍在发挥作用,而且已经步入了经济快速增长期。金融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分类指导”的信贷原则,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联系,在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和中心城市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通过开展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要在辖区内做到:政、银、企密切合作,信贷投入顺畅;货币政策有效传导,金融资源配置合理;金融服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金融秩序好,金融风险低;金融机构自我调节能力强,金融资产质量好。营造一个金融业安全高效运行,经济金融良性互动,社会信用良好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二、建立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