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信行业协会要指导电信企业积极参与并大力支持“三电”专项斗争,加大人防、物防和技防投入,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充分利用电信行业的宣传资源优势和现代信息技术,组织开展好相应的宣传工作。
  (三)依法行政,加强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对顶风作案的要依法严惩;对领导不力、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执法犯法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部门和“三电”企业在专项斗争期间发现属于本部门、本企业的违法问题,要严格进行自查自纠,保障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四)畅通渠道,加强情况报告。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情况报告制度,特别是各地“三电”办和有关“三电”企业要进一步畅通工作信息渠道,如实上报每月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报表;重大案件、事件、信息和其他重要问题及时报告。各县(市、区) “三电”办和市“三电”办有关成员单位及 “三电”企业要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三电”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和相关报表报市“三电”办,11月3日前报送2008年度“三电”专项斗争工作总结。市“三电”办联系电话:0372-5118020(传真)。

  附件:
  1.挂牌整治的重点地区
  2. 2008年挂牌督办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
  3.安阳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1

  附件1:
挂牌整治的重点地区

  一、省挂牌整治重点地区
  安阳县、林州市。
  二、市挂牌整治重点地区
  龙安区、开发区。

  附件2:

2008年挂牌督办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

  一、省督办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
  2007年4月3日,安阳市内黄县梁庄至南李庄100对电缆被盗割1600米,直接经济损失35664元。
  二、市督办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
  1. 2007年7月9日,安阳县柏庄镇西苏度村西地被盗10KV农变电变压器(S9-100KVA变压器1台),价值3.5万元;
  2. 2007年9月18日,安阳市开发区长江大道被盗10KV3-4#环网箱(ZR-YJW22-3*300)电缆0.07千米被盗,价值10万元;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